預告訂定「限制輸出之植物種苗貨品品項」

發布日期:113-01-02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月2日
發文字號 : 農糧字第1121074163A號
附件 : 

主旨:預告訂定「限制輸出之植物種苗貨品品項」。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農業部。
二、訂定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
三、「限制輸出之植物種苗貨品品項」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農糧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af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糧署(蔬菜及種苗產業組,承辦人:張仁銓)
(二)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8號
(三)電話:04-92332380轉1102
(四)傳真:04-92370181
(五)電子郵件:celery@mail.afa.gov.tw



 
代理部長  陳  駿  季
出處:農糧署全球資訊網
文章網址: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act=article&code=print&ID=&ids=308&date_st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