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稻米出進口同意文件核發要點」第三點、第五點及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日期:112-05-1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5日
發文字號:農授糧字第112109037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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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稻米出進口同意文件核發要點」第三點、第五點及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稻米出進口同意文件核發要點」第三點、第五點及第八點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出處:農糧署全球資訊網
文章網址: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act=article&code=print&ID=&ids=308&date_st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