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捐)助之農業團體認定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張貼至「Facebook」
張貼至「Twitter」
張貼至「Plurk」
張貼至「Line」
發布日期:112-09-25
農業部 令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發文字號 : 農會字第1120122475號
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捐)助之農業團體認定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代理部長 陳 駿 季
出處:農糧署全球資訊網
文章網址: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act=article&code=print&ID=&ids=308&date_st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