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增列加拿大及瑞士為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定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之國家及其產品範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8月5日
發文字號:農糧字第0981048149號
主旨:公告「增列加拿大及瑞士為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定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之國家及其產品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六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1. 前揭國家認證之驗證機構於該國境外依其有機管理法規及技術性規定執行驗證之結果併予採認,並以公告產品範圍為限。
  2. 修正「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定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之國家及其產品範圍」,如附件。
主任委員 陳武雄
出處:農糧署全球資訊網
文章網址: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act=article&code=print&ID=&ids=3346&date_st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