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法規

法規類別 - 法令解釋彙編 -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解釋彙編
標題 有關委託生產合約書得否據以申請為種苗繁殖業者疑義(2005/8/10)
發文日期 2006/7/20
文號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4年8月10日農授糧字第0941016507號函)
資料來源 農糧署蔬菜及種苗產業組(種苗管理科)
內容

依據「種苗業者應具備條件及設備標準」第4條規定:「苗木繁殖業者應具有1千平方公尺以上苗圃。」,係指為自有或租用具使用權者。本案委託生產合約書,申請人無該苗圃之使用權,不得據為種苗繁殖業者所具備之苗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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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農糧署全球資訊網
文章網址: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act=article&code=print&ID=&ids=353&date_st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