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農陳大哥種植文旦柚200萬斤丟到曾文溪」不是事實
發布日期:108-03-14

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法處理
農糧署表示,農委會在民眾及立法委員的要求下,已於3月13日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4條規定,函請中天新聞台在20天內更正,否則將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該署感謝社會大眾及各媒體對農產品產銷及價格關心,並請各界體諒農友種植農作物的辛苦,請勿再以不實內容誤導消費大眾,傷害農友感情,並呼籲全國消費大眾以實際行動,支持農民、支持農業,採購農民辛勤耕作、栽培的成果。
聯絡人:蘇副署長茂祥
聯絡人信箱:mcoa@mail.afa.gov.tw
聯絡人電話:049-2341001
- 資料來源:農糧署作物生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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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108-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