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啟動「市售乾香菇原產地標示查核計畫」,首次臺北市迪化街商圈查核鑑定結果揭露
發布日期:108-12-09

鑑定結果已函復臺北市政府將由衛生單位依法裁處
農糧署表示,相關鑑定結果,該署已於12月9日函復臺北市政府,並副知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食藥署、消保處及財政部關務署,其中標示臺灣產地,經鑑定非屬臺灣產香菇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查處,並依同法第45條裁罰;標示國外產地者(如韓國)則由地方農業機關將鑑定報告、抽驗單影本移送關務署查證其產地,如經查證產地與標示不符,則由衛生機關依前開法令查處。
農糧署指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市售乾香菇原產地標示查核計畫」刻正積極辦理,相關抽查香菇樣本陸續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雜糧特作蔬菜協助鑑定小組」鑑定中,該署將全力配合香菇鑑定工作,以杜絕中國香菇混充臺灣香菇出售之歪風,並呼籲國人選購香菇時,務必認定產銷履歷標章及臺灣香菇標章之國產香菇產品,以享用到最優質安心的國產香菇。
聯絡人:蘇副署長茂祥
聯絡人電話:049-2341001
- 資料來源:農糧署作物生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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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108-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