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花生收購媒合作業穩定 勸告部分人士勿再造謠傷農
發布日期:109-01-01

購貯單位依市場機制議價雙方合議成交
農糧署表示,收購花生貨品係屬購貯單位所有,為協助農友出售花生,輔導購貯單位依已登記農友名冊逐一看貨收購,倘農友未及整理及篩選,交易貨品夾雜黑殼、臭殼、土塊或未成熟粒,未能符合一定品質者,購貯單位則依市場機制議價,並經雙方合議成交。由於雲林縣108年2期花生生育期間受0812豪雨影響,部分田區花生品質參差不一,該署已核給雲林縣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金花生每公頃2萬4千元,減少受災害花生農友收益損失,多數農友支持依品質議價,好品質賣好價格,與購貯單位議價完成交易。
聯絡人:蘇副署長茂祥
聯絡人電話:049-2341001
- 資料來源:農糧署作物生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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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109-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