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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有機農業,回歸有機農業本質

發布日期:110-01-02
  近日有網路文章及媒體報導指稱,農委會於107年公告修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之土壤重金屬容許量基準,係為增加有機面積,如此推論顯未能瞭解有機農業本質,誤解政府推廣有機農業目的,也抹殺諸多有機農友投入有機農業之努力,農糧署特予以提出澄清說明。
回歸有機農業本質,並依據客觀標準檢視修正有機土壤重金屬容許量
  農糧署表示,有機農業係強調在農法操作及資材使用上減少對化學物質之依賴,以降低對環境之衝擊,其所著重在於農業生產過程而非僅於生產所在地條件;而國際有機運動聯盟IFOAM所提出「有機3.0」精神亦鼓勵擴大有機參與,只要是農業生產者都可一起投入轉型有機,如此方可擴大有機農業對農業轉型及環境永續之影響效益。
  該署再表示,有機農產品重金屬限量標準一直以來都與一般農產品標準相同,但在農地重金屬部分,源於80年代有機推動初期所制定之有機農業土壤容許量基準,因當時國內尚無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及檢測方式,為避免於受污染農地種植有機作物,故參考試驗改良場所以0.1N鹽酸法所檢測出農地土壤重金屬含量數據予以訂出,但缺乏廣泛調查試驗數據佐證;環保署於90年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訂定公布以王水消化法檢測之土壤(包含食用作物農地)重金屬管制標準,兩者土壤重金屬檢測方法與標準不一致。基於回歸有機農業本質及符合客觀性標準要求,故107年公告修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之土壤重金屬容許量基準比照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綜觀世界主要國家,如美國、歐盟、日本等,其有機農業相關規範亦均未特別訂定土壤重金屬標準,我國作法與國際接軌。
落實風險管理,有機農業把關未放鬆
  農糧署說明,修正有機土壤重金屬容許量時,同時委請農委會農業試驗所建置「有機農業土壤重金屬風險評估查詢平台」,整合國內農地土壤重金屬檢測數據、現有作物品項吸收重金屬試驗結果等資料,提供驗證機構作為農地種植作物及進一步採檢土壤及灌溉水質重金屬之評估依據,實務上各驗證機構仍會依驗證個案狀況執行土水重金屬檢測,以風險管理兼顧有機農業驗證品質及減輕農友之檢驗費用負擔。
推升有機消費帶動有機生產,請支持國產有機農產品
  農糧署強調,以消費來帶動生產,才是產業發展可長可久作法。政府提供有機對地補貼、驗證費及產銷設施補助等輔導措施外,並積極拉升有機行銷消費,如學校午餐目前全臺已有2,904所學校、163萬學童每週至少吃一餐有機蔬菜及有機米,數量達170公噸以上,國軍團膳副食採購有機食材數量占比也成長達到8.7%,並獎勵餐飲業者擴大使用國產有機食材,包含「有機之心美食餐廳」、「綠色餐廳」及「溯源餐廳」等三大安心食材餐廳系統,以及推動超市通路有機專櫃、有機農民市集以電子商店等多元行銷措施協助農友銷售有機農產品,也從校園、社區等各層面推廣有機食農教育以深化有機消費理念。該署籲請民眾多多支持購買國產有機或友善耕作農產品,共同建立生態永續的美麗家園!

聯絡人:陳主任秘書啓榮

聯絡人電話:049-2341003
  • 資料來源:農糧署農業資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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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