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 : 農授糧字第1131110406號
主旨:公告自113年12月2日起至114年1月2日期間,受理113年度荔枝保險費補助申請,請相關基層農會於公告期間,受理農民申請保險費補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受理保險費補助申請,為農業部113年11月8日農金字第1137452758號公告「華南產物荔枝保險(溫度及降水量參數型)」之農業保險商品。
二、依據本辦法第3條附表規定,荔枝品項補助保險費二分之一;金額上限為每公頃新臺幣三萬元。
三、農民得依本辦法規定,檢附保險單副本及繳費證明、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金融機構存摺記載戶名及帳號頁影本、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等,於受理期間內至投保標的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請保險費補助。
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