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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內養蜂產銷班或團體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養蜂產銷團體及個人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日期:114-04-01
農業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日
發文字號:農糧字第1141147057號

修正「國內養蜂產銷班或團體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養蜂產銷團體及個人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養蜂產銷團體及個人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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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蜂產銷團體及個人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修正規定 養蜂產銷團體及個人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修正規定(odt) 193
  • 資料來源:農糧署農業資源組(生產安全科)
  • 瀏覽人次:692
  • 更新日期:11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