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 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5 月 9 日發文字號:農糧企字第1141108752號附件:如文修正「產銷履歷農糧產品環境補貼要點」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產銷履歷農糧產品環境補貼要點」第四點 署長 姚 士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