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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公告

公告苗栗縣公館鄉為辦理柿(甜柿除外)114年4月雨害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發布日期:114-06-02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 6 月 2 日
發文字號 : 農糧字第1141011780號

主旨:公告苗栗縣公館鄉為辦理柿(甜柿除外)114年4月雨害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四條及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苗栗縣公館鄉,救助項目為柿(甜柿除外),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二)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為6萬5,000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三、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請公館鄉公所自114年6月3日起至6月16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假日得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部長 陳 駿 季  
  • 資料來源:農糧署企劃組(經營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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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4-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