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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公告

修正「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日期:114-07-16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農科字第1140052706號

主旨:修正「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修正「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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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修正規定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修正規定(pdf)95
  • 資料來源:農糧署果樹及花卉產業組(花卉產業科)
  • 瀏覽人次:175
  • 更新日期:114-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