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16日發文字號:農科字第1140052706號主旨:修正「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並自即日生效。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三項。公告事項:修正「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 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