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公告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9月18日發文字號 : 農糧字第1141109886號主旨:修正「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八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修正「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第三點、第四點。 部長 陳 駿 季 出國 政務次長 胡 忠 一 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