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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優良農糧產品驗證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日期:114-11-13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 : 農糧字第1141110352號

主旨:修正「優良農糧產品驗證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修正「優良農糧產品驗證基準」。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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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農糧產品驗證基準優良農糧產品驗證基準(pdf)81
其他事項說明其他事項說明(pdf)36
  • 資料來源:農糧署企劃組(企劃科)
  • 瀏覽人次:184
  • 更新日期:11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