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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公告

公告自114年12月10日起至115年1月9日期間,受理114年度荔枝保險費補助申請,請相關基層農會於公告期間,受理農民申請保險費補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發布日期:114-12-10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 : 農授糧字第1141110898號
附件 :

主旨:公告自114年12月10日起至115年1月9日期間,受理114年度荔枝保險費補助申請,請相關基層農會於公告期間,受理農民申請保險費補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受理保險費補助申請,為農業部114年10月31日農金字第1147452716號公告「華南產物荔枝保險(溫度及降水量參數型)」之農業保險商品。

二、依據本辦法第三條附表規定,荔枝品項補助保險費1/2;金額上限為每公頃新臺幣3萬元。

三、農民得依本辦法規定,檢附保險單副本及繳費證明、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金融機構存摺記載戶名及帳號頁影本、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等,於受理期間內至投保標的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請保險費補助。




 
部長  陳  駿  季
  • 資料來源:農糧署企劃組(經營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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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