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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公告

修正「農業部辦理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農地受損復原重建補助作業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日期:115-01-08
農業部  令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1月8日
發文字號 : 農糧字第1141111021號

修正「農業部辦理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農地受損復原重建補助作業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農業部辦理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農地受損復原重建補助作業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四點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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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辦理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農地受損復原重建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規定v5農業部辦理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農地受損復原重建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規定v5(odt)34
  • 資料來源:農糧署企劃組(經營管理科)
  • 瀏覽人次:140
  • 更新日期:11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