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令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1月8日發文字號 : 農糧字第1141111021號修正「農業部辦理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農地受損復原重建補助作業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農業部辦理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農地受損復原重建補助作業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四點 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