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3月2日
發文字號 : 農授糧字第1151110376號
附件 :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4日期間,受理114/115年期梨保險費補助申請,請相關基層農會於公告期間,受理農民申請保險費補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受理保險費補助申請,為農業部114年9月22日農授金字第1147452622號公告之114/115年期「富邦產物梨農作物保險」、「富邦產物梨農作物保險(政府災助連結型)」、「富邦產物梨農作物保險高接梨穗寒害損失附加保險」及「富邦產物颱風風速、降水量及溫度參數梨農作物保險」商品。
二、依據本辦法第三條附表規定,梨品項補助保險費二分之一;金額上限為每公頃新臺幣三萬元;要保人前一年度或前一期作,就同一補助品項亦有投保者,給予加額補助,金額以當年度保險費之百分之五計算。
三、農民得依本辦法規定,檢附保險單副本及繳費證明、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金融機構存摺記載戶名及帳號頁影本、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等,於受理期間內至投保標的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請保險費補助。
部長 陳 駿 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