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最前線banner

新聞與公告

訂定「馬太鞍溪災損農田之農地復原及復耕申請國產有機質肥料等專案輔導措施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發布日期:115-03-09
農業部  令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3月9日
發文字號 : 農授糧字第1151149628號

訂定「馬太鞍溪災損農田之農地復原及復耕申請國產有機質肥料等專案輔導措施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附「馬太鞍溪災損農田之農地復原及復耕申請國產有機質肥料等專案輔導措施作業要點」





 
部 長  陳 駿 季   出國
   政務次長 胡 忠 一  代行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下載下載次數
1150305馬太鞍溪災損農田之農地復原及復耕申請國產有機質肥料等專案輔導措施作業要點附表1150305馬太鞍溪災損農田之農地復原及復耕申請國產有機質肥料等專案輔導措施作業要點附表(pdf)95
1150305馬太鞍溪災損農田之農地復原及復耕申請國產有機質肥料等專案輔導措施作業要點(含附表)1150305馬太鞍溪災損農田之農地復原及復耕申請國產有機質肥料等專案輔導措施作業要點(含附表)(odt)109
  • 資料來源:農糧署農業資源組(農業資材科)
  • 瀏覽人次:325
  • 更新日期:11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