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誤表
| 更正後文字 | 原列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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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事項: 三、辦理現金救助部分: (四)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辦理,依下列額度予以救助: 1、紅棗(果樹三):每公頃8萬元。 2、甜柿(果樹七):每公頃14萬元。 3、甘藍、結球白菜(蔬菜四):每公頃6萬4,000元。 4、絲瓜(蔬菜五):每公頃8萬元。 5、苦瓜、青蔥(蔬菜七):每公頃14萬元。 | 公告事項: 三、辦理現金救助部分: (四)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辦理,依下列額度予以救助: 1、紅棗、甜柿(果樹七):每公頃14萬元。 2、甘藍、結球白菜(蔬菜四):每公頃6萬4,000元。 3、絲瓜(蔬菜五):每公頃8萬元。 4、苦瓜、青蔥(蔬菜七):每公頃14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