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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公告

本署公開徵求115年「115年推動食米學園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5年5月27日止,相關規定如下,請參閱。

發布日期:115-04-28
一、目的:
(一)農糧署(以下稱本署)為深耕食米教育並落實「食農教育法」精神,特辦理「115年推動食米學園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徵案,旨在建構「大專院校引領、國民小學扎根」之跨學制合作模式,徵選具備教學潛力之公立國民小學共同推動。
(二)本計畫整合北、中、南、東四區大專院校之學術能量與教學資源,協助獲選學校將國產稻米價值融入課程,並透過多元化教案與體驗活動,建構系統化教育環境,養成學童米食消費習慣,厚植國產米糧產業競爭力。

二、受理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27日止。

三、申請資格條件:全國各直轄市、縣(市)立之公立國民小學(含完全中學國小部)。

四、預算規模:經遴選通過取得受輔導資格者,依其學校學生總人數及辦理規模設定級距,各案核予新臺幣10萬元至18萬元不等之執行經費。

五、徵件標的:提案內容須涵蓋以下四大面向,並詳列預計辦理場次與參與人數。
(一)校內課程深耕:參採本簡章「食米教育課程設計指南」開發或優化教案,落實系統化教學。
(二)多元實作體驗:辦理米食DIY手作課程、農場實地參訪,或於校內推動微型插秧與收穫體驗。
(三)營養與文化宣導:整合營養午餐進行營養宣導,並推動節慶米食文化傳承。
(四)成果擴散效益:透過校際或社區活動展現執行成果,強化社會影響力。

六、本計畫提案、遴選流程及申請注意事項,詳見附件「115年推動食米學園計畫徵案遴選簡章」。

七、有意申請本計畫之業者,請於115年5月27日前,依前揭簡章規定填妥「申請規劃表(附件一)」、「重要工作說明(附件二)」、「經費明細表(附件三)」及「切結書(附件四)」各乙份(詳簡章附件),於申請期限內逕向申請單位所在地之本計畫當地核心大學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計畫內容若有不明事宜,請洽社團法人臺灣穀物產業發展協會-食米學園活動小組(02-2610-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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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428-115年推動食米學園計畫-徵案遴選簡章Final1150428-115年推動食米學園計畫-徵案遴選簡章Final(pdf)1150428-115年推動食米學園計畫-徵案遴選簡章Final(docx)1150428-115年推動食米學園計畫-徵案遴選簡章Final(odt)242
  • 資料來源:農糧署稻作產業組(稻米經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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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