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臺灣炒飯王】競賽活動
發布日期:110-10-04

前項所稱「參賽炒飯」係指以「競賽指定用米」為主原料,並得自由搭配「地區特色農產品」、糖、鹽、香料等食材,經翻炒烹調、顛翻至熟等步驟所產製之米飯料理;另參賽炒飯所使用之原料、食品添加物、調味料及醬料等食材,皆須符合衛生福利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且應以自行研發及生產販售為主,不得委託代工生產製造,亦不得將其所開發之產品以他人名義報名參賽,未符前揭規定者,逕予取消參賽資格。
二、本競賽報名方式(摘述,詳競賽活動簡章):一律採「限時掛號」郵寄方式報名,請符合參賽資格者,逕至「農糧署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或「『第三屆臺灣炒飯王』競賽活動官方網頁」下載並列印報名表正本與填寫報名文件後,依登記之營業地址所在區域作為報名區別(不得跨區重複報名),檢具下列8項報名資料各一份,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15號5樓,臺灣炒飯王活動小組 收」。
- 資料來源:農糧署糧食產業組糧食經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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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11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