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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法規

法規類別 - 法令解釋彙編 - 肥料管理法解釋彙編
標題函詢蔡慶信企業社持有之肥製(質)字第0310001號肥料登記證是否可利用菸砂事業廢棄物作為製肥原料案(2006/4/19)
發文日期2006/7/19
文號
  • (中華民國95年4月19日農糧資字第0951006831號)
資料來源農糧署農業資源組(資原利用科)
內容

查本案蔡慶信企業社持有之「台農牌、台農有機肥」混合有機質肥料登記證(肥製(質)字第0310001號),其原申請書登載製肥原料僅包含魚粉、魚骨粉、黃豆粉及花生殼粉等4項,依肥料管理法規定該肥料登記證除原申請書中所登載之4種原料外不得使用其他製肥原料。仍請貴局轉知該公司依肥料管理法相關規定辦理,不得隨意利用或添加事業廢棄物為原料製作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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