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稱 | 彰化縣政府函詢申請販運商許可證滋生疑義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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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6/20 |
| 發佈類型 | 其它 |
| 資料來源 | 農糧署企劃組(流通管理科) |
| 沿革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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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一、依 據 本 部 農 糧 署 案 陳 貴 府 1 1 4 年 6 月 1 6 日 府 農 銷 字 第1140233755號函辦理。 二、查農產品販運商輔導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申領販運商許可證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連同證書費,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提出: (一)獨資或合夥: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二)公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三)政府捐助之農業財團法人:財團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捐助章程及財團法人主管機關同意從事販運商業務文件影本。」。爰所指所在地係指前揭相關證明文件之登記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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