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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法規

法規類別 - 行政規則 - 糧食儲運類瀏覽人次:4472
名稱軍米交接驗收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2011/12/6
發佈類型廢止
資料來源農糧署稻作產業組(公糧供銷科)
沿革時間
  • 中華民國88年11月29日農糧貳(一)字第8900405037號函訂定
  • 中華民國93年4月15日農授糧字第0931131205號令修正
  • 中華民國93年5月14日農授糧字第0931102525號令修正
  • 中華民國97年4月11日農糧字第0971085194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100年12月6日農糧字第1001096872號函停止適用
內容
地址:100臺北市南海路37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6日
發文字號:農糧字第1001096872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軍米交接驗收作業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正本: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本署北區分署、本署中區分署、本署南區分署、本署東區分署
副本:本會法規會、農糧署秘書室(法制科、行政科)、企劃組、糧食產業組、糧食儲運組
主任委員 陳 武 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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