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類別 - 法律命令 - 企劃類瀏覽人次:11948名稱寒害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發佈日期2009/4/22發佈類型訂定資料來源農糧署企劃組(經營管理科)沿革時間中華民國98年4月22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098104048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內容第一條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寒害災害潛勢資料,指依氣象、水文、地形、災害紀錄等基本資料,分析該地區內經營農、林、漁、牧產業發生寒害之機率或可能規模,以為辦理預警作業之資料。第三條前條基本資料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洽請下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或更新:一、氣象:交通部。二、水文:經濟部。三、地形:內政部。四、災害紀錄及其他相關基本資料:各中央有關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第四條依本辦法公開之寒害災害潛勢資料種類如下:一、農產品受寒害災害之徵狀。二、寒害災害發生期間。三、寒害災害防治措施。四、農產品受寒害災害之影響評估。依本辦法公開之寒害災害潛勢資料區域,指依據自然條件及災害紀錄等因素,分析研判可能發生之地區。第五條本會接獲第三條基本資料後,應依產業別予以彙整分析,必要時應實地調查或專案委託分析,並邀請相關機關(構)及專家學者審查後,建置寒害災害潛勢資料庫,適時更新並依法公開。寒害災害潛勢資料公開後,本會視寒害災害實際發生情形及影響程度,依前項規定審查後,進行資料庫之維護或更新。第六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相關連結友善列印回上頁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如需列印,可利用鍵盤 Ctrl + (P)。如需回上一頁,IE或Firefox瀏覽器可利用鍵盤 Backspace或者alt +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