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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業務

水果外銷供應制度

一、政策目的

為建構穩定外銷市場,輔導外銷業者與供貨農民團體契作生產及登錄供果園資訊、透過產銷履歷溯源管理制度,建立外銷業者與供果園農民長期穩定之合作關係,輔導供果園規劃、栽培管理、分級包裝、貯運改進,訂定標準化作業流程,建構由產至銷之完整供應鏈,穩定外銷水果量質,進而帶動國內產地價格,增加農民收益。

二、措施內容

臺灣果樹生產涵蓋熱帶、亞熱帶及溫帶水果,栽培種類達30餘種, 113年栽培面積約13.6萬公頃,年產量200萬5,561公噸(扣除檳榔面積3.7萬公頃,產量8.5萬公噸),年產值新台幣989億元。為拓展外銷市場,穩定農民收益,推動芒果、香蕉、荔枝、柑橘、鳳梨、番石榴、楊桃、鳳梨釋迦、棗、紅龍果等具外銷潛力之果樹,輔導外銷業者與農民契作登錄,進行產銷供應鏈溯源管理,導入專家諮詢服務與田間技術指導,改善田間及採後處理與冷鏈機具設備、提升供貨量質以穩定外銷。主要輔導措施包括:
  1. 強化外銷供果園供應鏈管理:輔導外銷業者與農民簽訂合作意願書,並於「外銷作物生產供應鏈系統」進行登錄,及透過產銷履歷驗證溯源管理供貨量質,改善供果園環境及產銷設施,邀請專家團隊辦理講習會指導栽培管理及用藥工作,計畫性生產符合目標市場標準之果品,訂定標準化作業流程,建立由產至銷之完整供應鏈。
  2. 改善外銷集貨包裝作業,與國際接軌:遴選績效良好、行銷能力佳之生產或運銷單位,建置現代化集貨分級包裝場及採後處理包裝冷鏈等設施設備,與取得第三方國際驗證,結合現代化物流服務體系,提升為外銷導向之供貨結構功能。
  3. 辦理外銷果品農藥殘留檢測:強化溯源管理,執行三級品管制度,強化自主管理與查核監督,於採收前7~15日至供果園採樣進行農藥殘留檢驗;另辦理檢疫處理場抽驗輸日果品,符合規定者始得外銷;及於邊境進行抽驗並追溯管理,確保果品符合目標市場安全衛生基準。
  4. 成立優質水果集團產區:整合產區毗鄰之產銷班或生產單位形成聚落,由具通路行銷能力之經營主體與農民契作契銷,導入優良品種與技術,生產規格化產品及改善產銷設施(備),共同經營降低成本,提升高品質果品比率,穩定供應內外銷通路。
  5. 發展韌性農業:推動智能化強固型現代化設施,研發設施內、外因應氣候變遷之栽培管理、產期調節、資材運用等技術與具抗耐性品項品種等,降低極端天候或病蟲害對果樹生產負面影響,防災避災穩定生產。

三、相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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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供果園登錄函115年供果園登錄函(pdf)642
115年外銷供果園合作意願書相關附件115年外銷供果園合作意願書相關附件(odt)762
114年供果園登錄函114年供果園登錄函(pdf)4645
114年外銷供果園合作意願書相關附件114年外銷供果園合作意願書相關附件(odt)15976
113年供果園登錄函113年供果園登錄函(pdf)12750
113年外銷供果園合作意願書相關附件113年外銷供果園合作意願書相關附件(odt)25323
  • 資料來源:農糧署果樹及花卉產業組
  • 瀏覽人次:71434
  • 更新日期:202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