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會貢獻: (一)租用土地十七公頃專業種植蔬菜,可解決夏季不足,制衡市 場,平穩價格,協助鄰近菜農代為運銷,嘉惠農民及消費者。 (二)熱心服務鄉里於八十四、八十五年獲農會及縣長頒發獎狀。 (三)經營有成,各級政府、農會、農友經常前往觀摩,各媒體爭 相報導。 (四)領導班組織績效甚佳,擔任產銷班班長,並領導班員共同租 地擴大經營規模,擴大夏季蔬菜之供應。 三 、 其 他 : (一)協助上級觀摩示範推廣。 (二)熱心參與上級會議之召開。 (三)按時向農林廳呈報「旬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