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稻田轉作牧草一.五公頃。 四、社會貢獻: (一)擔任關西婦聯會委員 及婦女會會員,熱心會務發展,績效顯 著八十五年獲縣表揚。 (二)任四健義務指導員,協助四健會活動,以爭取榮譽。 (三)任農會國樂社社員,義務為社區公益活動演出。 (四)平日敬老尊賢、熱心公益,募捐協助貧困,照顧失怙小孩。 五、其他特殊事蹟: 八十三年榮獲關西鎮模範婦女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