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業成就:
(一)耕作茶園六公頃,從事有機栽培,結合產銷班員共同作業,降低
成本,提高收益。
(二)生產茶葉,自產自銷,建立品脾,並研製綠茶粉,提昇商品價
值 。
(三)製茶技術優異,七十七年及八十三年參加省茶改場及花蓮縣製茶
比賽均得第一名。
(四)與其他機關合辦製茶體驗活動,推廣產業與 觀光休閒結合,促進
產業發展。
四、社會貢獻:
(一)協助學校辦理園遊活動與親子教育,出錢出力,熱心地方公益。
(二)積極投入社區老人照顧,協助老人處理困難事務。
五、其他:
(一)榮獲八十年花蓮縣茶葉工會模範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