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參加共同產銷,將所生產之蔬菜每日 100 包供共同產銷,年產量
蔬菜九、一二五公斤,淨收入二一九、六OO元,產品優良,深受
各界及消費者之肯定。
二、社會貢獻:
(一)熱心協助籌組水耕蔬菜共同運銷工作,年增加約三六、五OO
元,頗受好評。
(二)參與社區建設,整修排水溝四OO公尺,農路三OO公尺,巷道
一、五OO公尺,美化村里環境,提高農民生活水準,並捐款兩萬
元 。
(三)規劃頭社區托兒所,提供教育設施、兒童遊樂器具、花園緣化美
化、使托兒 所節省經費三年達五萬元以上
三、其他:
(一)參加七十七年臺北舉行之青年農民座談會。
(二)參加七十八年於臺中之中琉農村青年交流聯誼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