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芒果宣導講習會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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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樹作物兩大類。短期蔬菜採收中或採收前1~4  天;水果則為採收



                   前一週至二週內(果實至少要有九分熟度)進行採樣送驗。




                   貳、        採樣前之聯繫工作




                         採樣前業者須先與藥毒所電話聯繫(04-23302101  轉410  段淑



                   人、黃慶文、蔡秀梅)以確認採樣對象(必須為登錄之優質供果園農


                   戶)、時機與送驗地點,並會同農糧署分署進行採樣。





                   參、        參、採樣標準操作流程




                         1.  前往採樣時應與受採農民進行訪談,確實填寫「95  年度外銷


                              供果園農藥殘留檢驗申請單」(附件),各欄位均需依訪談結



                              果詳實填寫。


                         2.  以目測法進行受採農園及農作物之區域大小及作物空間分



                              佈,決定採樣點位置及點數,並依前述「壹、蔬果採樣原則


                              及方法」進行採樣動作,注意均勻分佈以提高樣品之代表性。



                         3.  為避免污染,採樣時應戴手套,樣品採集至2~3  公斤後,則


                              先填寫「農藥殘留樣品檢驗採樣袋」,採樣袋上各項目均需



                              填寫,且由農民、採樣人員及會採人員(若有才填)親自簽章。


                         4.  每採完一件樣品後即更換手套。樣品放入採樣袋內,放入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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