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 (一)義務協助學術研究機關團體觀摩研習活動。 (二)提供魚池地區八 ○坪土地價值約二○ ○ 萬元免費提供政府開 闢道路,便利農村產業運輸。 (三)自八十四年起於埔霧公路,免費遍植花卉美化環境,並且不 求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