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會貢獻:
(一)擔任四健會義務指導員,時常義務指導社區小學、四健會作
業工作。
(二)幫助戶外教學經常自費前往各鄉鎮四健 作業組、婦女、學
生、講授茶及指導泡茶之方法。
(三)擔任茶葉產銷班及毛豬產銷班班長,領導茶區,提昇「五峰
茶」品牌,有卓著貢獻。
(四)擔任毛豬產銷班班長,在八十六年初「口蹄疫」發生期間積
極主動,不分晝夜輪流看守台北通往本縣重要交通路口,防止口蹄
疫入侵本縣,績效甚著。
三、其他:
(一)協助有志從農之農村青年創業,並時常給予指導。協助青年
還鄉創業茶業計六人。
(二)當選本縣八十四年十大傑出農村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