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會貢獻: (一)擔任四健會義務指導員。 (二)擔任家政花卉研習講師,及國中技藝班花卉經營指導義指。 (三)開放班教室,提供技術學院學生實習,帶動南部文心蘭的發 展與學術研究單位一體,推廣蘭業有成。 三、其他: (一)屏東縣八十四年四健經驗發表第二名。 (二)屏東縣八十三年青創考評第二名。 (三)八十五年評定為班績優產銷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