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會貢獻:
(一)倡導鳳梨產銷班共同採購農業資材、共同利用,以降低生產
成本。輔導班員共選共計,使產品分級清晰供消費者易認購。領導
班隊,推動業務運作,當選八十五年優良產銷班。
(二)協助台中區農業改良場辦理,十五個國家農業官員、小農技
術訓練。
(三)提供施厝坪段土地三 ○ ○ 平方公尺開拓產業道路,共襄盛
舉,降低運輸成本。
三、其他:
(一)協助台中縣、彰化縣等產銷班研習訓練,義務授課 ,並提供
活動經費一 ○萬 元 。
(二)栽培鳳梨有成,當選縣傑出農民,八十四年接受表揚。
(三)榮獲八十六年台灣省特產類模範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