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會貢獻: (一)提供土地擴建寺廟廣場,並募集經費,興建社區涼亭、路燈、整 修道路,積極從事社區建設。 (二)熱心文化事業,注重社區學童教育及各項建設,出錢出力。 (三)協助農業推廣教育各項講習活動及會務宣導不遺餘力。 (四)經常接待各界人士及農民參觀養豬場,並義務指導飼養技術服務 熱 忱 。 三、其他: (一)擔任毛豬共同運銷班班長。 (二)擔任花蓮縣青創聯誼會副會長。 (三)宜昌國中家長委員會副會長。 (四)鄭氏宗親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