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會貢獻: (一)擔任林邊義警分小隊顧問,協助地方消防工作,出錢出力。 (二)擔任林邊鄉民眾服務分社常務理事期間,任勞任怨、解決民眾困 難不遺餘力。 (三)開放果園接待外地農友前往觀摩研習,深獲農友歡迎。 (四)參與熱心慈善基金會,每年捐獻公益事業金達十萬元。 三、其他: (一)擔任農事研究班班長為優秀農村領導幹部。 (二)熱心宣導政府農業政策,協助解決農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