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會貢獻: (一)熱心協助家政推廣教育工作,成績優異。 (二)民國七十五年捐贈社區長壽俱樂部十萬元。 (三)樂善好施,救助低收入戶白米計八十二斗,並常捐贈育幼院。 四、其他: (一)參加家事改進班十八年。 (二)任媽媽教室幹部。 (三)民國七十九年獲佳冬鄉農會表揚優秀班員。 (四)民國七十八年協助家政推廣教育工作表現優異,獲該縣政府表 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