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從事農作外,並育種鵝當副業。 三、社會貢獻: (一)提供土地一○ ○ 坪興建共同運銷班集貨場。 (二)熱心協助家政推廣工作成績優良。 (三)樂喜好施曾捐建社區活動中心水泥二百包、寺廟三萬元、社會救 濟一萬元。 (四)熱心教育工作,時常捐獻圖書畫刊供國小及托兒所學童閱讀,並 於閒暇至托充所幫忙。 四、其他: (一)參加家事改進班十年,任班長五年。 (二)參加家政推廣教育活動,曾分別於七十五、七十六、七十七及七 十八年獲獎並獲縣府表揚優秀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