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配合農會推廣種植馬鈴薯 ○ · 五公頃,純收益六萬,增加收益。 三、社會貢獻: (一)提供土地二十坪興建蘆筍檢收站。 (二)利用晚間義務指導班員二十三名識字。 (三)樂善好施,時常救濟貧困,並捐贈廟宇。 (四)熱心公益,鼓勵婦女參加家事改進班及媽媽教室各項活動。 四、其他: (一)擔任家事改進班班長十三年。 (二)現任該縣婦女會會員代表及理事。 (三)民國七十二及七十六年參加縣級家政技術交換大會,分別榮獲季 軍及冠軍。 (四)多次受婦女會及六腳鄉農會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