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03月31日
發文字號:農糧字第1031068557號
附件:
主旨:公告指定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為肥料檢驗單位,執行肥料業者申辦肥料登記證送驗之肥料檢驗工作,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生效。
依據:肥料登記證申請及核發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五條及肥料檢驗單位指定作業規範第三點規定。
公告事項:
- 本案指定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為肥料檢驗單位,依肥料管理法第五條及肥料登記證申請及核發辦法規定,執行肥料業者申辦肥料登記證送驗之肥料檢驗工作,核發檢驗結果或出具之試驗報告,作為辦理肥料登記證應檢具之文件。執行期間一百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一百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 本次指定肥料檢驗單位,核定肥料檢驗項目如附件,其檢驗方法,詳如肥料種類品目及規格第二點第三項規定之附件二。
主任委員 陳 保 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