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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全國農村特色米穀雜糧烘焙產品競賽」四區初賽參賽單位通知

  1. 說明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委辦農村再生基金計畫「2016全國農村特色米穀雜糧烘焙產品競賽」,辦理北、中、東、南四區初賽。
  2. 初賽地點及日期
    參賽單位請依據報名表填列之區別,於下列日期所指定地點報到參賽。
    1. 北區:10月18日 桃園市大同路111號(農糧署北區分署)
    2. 東區:10月21日 花蓮市中華路512號(農糧署東區分署)
    3. 中區:10月25日 台中市太平路147號(農糧署中區分署台中辦事處)
    4. 南區:10月28日 臺南市新化區牧場70號(台南農改場)
  3. 報到時間及注意事項
    1. 比賽單位報到及領取識別證時間為上午9:00。
    2. 作品擺設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
    3. 依據識別證上之參賽編號於指定位置(每組擺設空間90*60cm)完成作品擺設。
    4. 每組作品二項,含商品化流通完整包裝產品1份、裸露展示作品1份及提供評審委員品評產品7份(品評產品每項約30-50公克或單顆/單片),共計9份,盛裝容器及裝飾品請參賽單位自備。
    5. 請自行準備產品魅力說明A4單張一張,以彰顯產品特色,並以立架擺設於參賽產品旁。
    6. 擺設完成,請通知工作人員為參賽單位代表與擺飾產品合影。
    7. 符合參賽資格並經完成報名程序,且實際繳交參賽作品、文件 (附件二-四)者,每單位定額獎勵1萬元(不得重複領取,請通過檢核後於初賽現場領取領據,後續連同單位發票或收據繳回本所)。
  4. 簡要摘錄競賽辦法供參
    1. 競賽組別:
      組別參賽產品主原料含量(%)說明
      國產稻米組含米量佔全配方總重30%以上以國產稻米為主要元素,結合國產地方特色農產品或雜糧,研發具創新性之烘焙產品
      國產雜糧組含國產雜糧佔全配方總重30%以上以國產雜糧為主要元素,結合國產地方特色農產品,研發具創新性之烘焙產品
      1. 競賽組別分為國產稻米組及國產雜糧組兩大類: 
        參賽產品及原料定義如下:
      2. 米穀雜糧烘焙產品:係指以國產米穀、雜糧或地方特色農產品等為主要原料,並搭配麵粉、糖、油脂及酵母、香料、乳製品、酒類等副材料,經過調味整型、烘烤或蒸炸、冷藏、冷凍等步驟,所製造出的各式加工食品。
      3. 國產稻米類原料:以臺灣各地區所生產之稻米,包含白米、糙米、發芽米、碎米、米穀粉及其副產物如米糠等稱之。
      4. 國產雜糧類原料:以臺灣各地區所生產之豆類(黑豆、黃豆、紅豆、綠豆、茶豆、落花生等)、穀類(小麥、蕎麥、薏苡、臺灣藜、小米、玉米等)、藷類(甘藷等)及其他類雜糧(如胡麻等)暨其加工物等稱之。
      5. 地區特色農產品類原料:以臺灣各地區所生產具地方特色之蔬菜類、花卉類、水果類及其他特用作物(如茶)等,包含其根、莖、葉、花、果實、種子或其加工產品等稱之。
  • 資料來源:農糧署稻作產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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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07-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