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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全國農村特色米榖雜糧烘焙產品競賽」Q&A_二、競賽產品相關

1.參賽產品原料含量比例如何計算?
答:依據各材料占總配方重量之比例進行換算(請注意並非烘焙百分比),總和需為100%。

2.米穀雜糧烘焙產品定義及參賽產品類別形式有無可參考依據?
答:參賽產品可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制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非登不可)之製造加工業行業別定義,項次11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

3.如何確認所使用國產米穀雜糧原料符合競賽規定?
答:請參考本競賽活動說明書中附表一國產米穀雜糧原料建議一覽表,另建議參賽者使用之原料或素材購買對象來源需慎選有信譽之廠商,各組主原料使用須達全配方總重30%以上之國產稻米或國產雜糧;此外,所使用之食品添加物需符合衛福部「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

4.參賽產品所使用之主原料若未列於活動說明書附表一國產米穀雜糧原料建議一覽表,要如何處理?
答:請洽詢主辦單位,確認是否符合原料定義。

5.同一隊伍同時報名國產稻米組及國產雜糧組,參賽產品可以重覆嗎?
答:單一產品不可以重複跨組別投件,即同1參賽產品不可同時報名國產稻米組及國產雜糧組。

6.為何參賽產品須具有完整可供流通販售之包裝,且其建議保存方式至少須保存7日以上?
答:本活動希望可以透過運用國產米榖雜糧與在地農特產品結合,開發新穎、精緻化、高值化之烘焙產品於全國各地販售,激發農村社區產品創新活力及產業競爭力,刺激國產米榖雜糧及在地農特產品消費需求,帶動產業鏈整體蓬勃發展,因此不限使用自行設計或公版之包裝,惟為產品流通販售便利性及食用安全,因此規定需具備完整包裝及一定流通銷售時限。

7.為何進入全國總決賽每組排序前20名必須進行儲存試驗,並符合一般食品衛生標準?
答:為確保參賽產品符合至少7日之保存流通時間,以「一般食品衛生標準」之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作為監測食品品質是否遭受污染或是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衛生指標菌,食品衛生指標菌如超出標準,雖不至於嚴重致病,但也表示該產品衛生狀態不佳,可能是製程中環境、食材、容器具、包裝污染,或因作業人員個人衛生習慣欠佳造成;成品完成後應有適當保存條件避免滋生微生物。(標準:大腸桿菌群<1000MPN/ml(g) 、大腸桿菌為陰性)

  • 資料來源:農糧署稻作產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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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07-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