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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11-12月第2次加工用公糧定價撥售作業,增列己案撥售美國短糯白米100公噸

發布日期:112-12-05
農業部農糧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5日
發文字號:農糧稻字第1121091421號
附件 : 如主旨

主旨:公告112年11-12月第2次加工用公糧定價撥售作業,增列己案撥售美國短糯白米100公噸。
公告事項:
一、辦理時間:112年12月5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品名及規格(附表):
(一)撥售種類己案:
1、生產國別:美國。
2、生產年份:2021年。
3、類型:短糯。
4、型態:白米。
5、包裝:每單位重量為1公噸太空袋包裝。
6、撥售價格:冷藏儲存每公噸45,000元。
7、案號及倉儲別:GF4-110010-1、北區分署桃園政府倉庫。
三、稻米品質規格:以現場看貨為準。
四、撥售數量:100公噸。
五、申購數量:每一廠商限申購一次,且申購總數量上限為10公噸,最低申購數量為10公噸。
六、撥售方式:
(一)全面採用線上(公糧儲撥網路管理整合系統入口網站http://rice2.afa.gov.tw/Login.aspx)受理申購作業,廠商申購前應先完成驗證及開通帳號程序,操作說明詳見網站上「加工用公糧申購系統操作手冊」。
(二)分署(或辦事處)收受廠商申購後,依收件時間先後排序,符合者採先申請先分配方式辦理;申購廠商如二家(含)以上送達時間相同,而可分配之數量少於申購數量總合時,按各廠商申購數量比例分配出售,審查結果應於5工作日內通知廠商。
(三)廠商於接獲核定文件5工作日內以保付支票、銀行即期保付支票、銀行本票、銀行匯票或採電匯方式向撥糧分署(或辦事處)繳交價款;未於期限繳清價款者,停止該批用米之撥售。
(四)廠商應於分署(或辦事處)填發糧食出倉單開單日隔日起15工作日內全數提清,提領所需費用,由廠商自行負責。逾期未提領或未提清者,應自行負擔品質劣變及倉儲損失風險,並自逾期日起按逾期數量每公噸每日曆天加收50元逾期違約金,繳清違約金後始得提領未提領部分,情節嚴重者停權一年暫停申購。
(五)未盡事項依「硬秈及糯種公糧撥售作業要點」辦理。(請至本署官網下載)
(六)如需租用該倉庫電動堆高機,需另繳交每公噸25元租賃費。




 
署長 胡忠一 公出
  副署長 蘇茂祥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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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表112年11-12月加工用公糧撥售種類數量與價格(只賣美國糯米)公告附表112年11-12月加工用公糧撥售種類數量與價格(只賣美國糯米)(pdf)77
  • 資料來源:農糧署稻作產業組(公糧供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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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