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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辦理農民耕作資料檔工作須知」,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日期:112-12-07
農業部  令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7日
發文字號 : 農授糧字第1121091414號

修正「辦理農民耕作資料檔工作須知」,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辦理農民耕作資料檔工作須知」




 
代理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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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農糧署稻作產業組(公糧收購科)
  • 瀏覽人次:2403
  • 更新日期:112-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