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 : 農糧字第1131185484號
附件 : 113年第1期作各縣市公糧稻穀經收截止日期
主旨:公告113年第1期作公糧稻穀收購數量、價格、期限暨濕穀計價方式。
公告事項:
一、每公頃收購數量(乾穀):計畫收購2,000公斤,輔導收購1,200公斤,餘糧收購3,000公斤。
二、每公斤收購價格(乾穀):計畫收購稉種稻穀26元、秈種及糯種稻穀25元;輔導收購稉種稻穀23元、秈種及糯種稻穀22元;餘糧收購稉種稻穀21.6元、秈種及糯種稻穀20.6元。
三、農民繳售濕穀計價方式:由公糧業者按濕穀水分含量及經本部農糧署核定之濕、乾穀折算率折算乾穀數量,依上列收購數量及價格計價。
四、烘乾、包裝及堆疊補助費:依繳交公糧乾穀數量每公斤補助農民2元。
五、本期作收購期限:各地區稻穀收穫後即開始辦理收購,收購截止日期如下(各縣市分區詳如附件):
(一)屏東縣:113年6月30日。
(二)高雄市:113年7月5日。
(三)臺南市、臺東縣:113年7月25日。
(四)嘉義縣市:113年7月30日。
(五)臺中市1區、彰化縣1區、南投縣、雲林縣1區、花蓮縣:113年7月31日。
(六)臺中市2區、彰化縣2區、雲林縣2區、宜蘭縣:113年8月10日。
(七)苗栗縣:113年8月12日。
(八)桃園市、新竹縣市:113年8月20日。
(九)新北市:113年8月25日。
代理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