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
發文字號:農糧字第1131010077號
主旨:公告高雄市岡山區、路竹區、橋頭區為辦理西瓜及香瓜113年4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一)岡山區、路竹區:西瓜、香瓜。
(二)橋頭區:香瓜。
二、本次救助額度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規定辦理:
(一)西瓜(果樹一):每公頃救助6萬2,000元。
(二)香瓜(果樹三):每公頃救助8萬元。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請相關公所自113年5月9日起至5月20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假日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代理部長 陳駿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