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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自即日起至本(110)年2月16日止受理申請「110年臺灣稻米達人冠軍賽計畫」,相關規定摘述如下,請參閱。

一、 依據本署110年「臺灣稻米達人冠軍賽」實施計畫說明書辦理。

二、 計畫執行重點:由執行單位公告稻米達人鄉鎮賽活動內容,並受理當地農民報名,並依附件實施計畫說明書訂定之評審項目及標準,辦理田間檢查、官能品評等評審作業並公布成績,讓農民相互觀摩田間管理技術,藉以提昇國產良質米之生產品質。
 
(一) 申請單位:以各鄉(鎮、市、區)地區有意辦理旨揭計畫鄉鎮賽之農會(或區公所/縣市政府)為申請單位。

(二) 鄉鎮賽辦理時間:110年5月1日至8月20日。

(三) 鄉鎮賽經費補助原則:依申請單位所提報之本年「臺灣稻米達人冠軍鄉鎮賽」參賽人數及辦理規模核予補助,補助門檻及金額如下:
 
補助門檻
單一鄉鎮辦理組別所在區域補助經常門最高金額(單位:萬元)
參賽人數補助上限
僅辦理臺灣好米組非停灌區/停灌區≥ 10人12
停灌區9人≥參賽人數≥7人9
僅辦理臺灣有機米組非停灌區/停灌區≥ 5人12
同時辦理臺灣好米組及臺灣有機米組非停灌區/停灌區≥15人18
停灌區14人≥參賽人數≥12人16
備註:倘整合鄰近3處鄉(鎮、市、區)舉辦鄉鎮賽者,將視參賽人數規模,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另案核予補助金額。
 
(四) 計畫書經費編列及執行基準請依本署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相關規定辦理。
 
三、 申請方式:
 
(一) 本計畫自即日起公告於本署官網/最新消息,擬申請旨揭計畫之申請單位,請至本署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project.moa.gov.tw/coaWeb/)撰擬計畫說明書,其中鄉(鎮、市、區)農會請於本年2月16日(星期二)前將書面資料以郵寄方式逕送本署所轄分署統籌彙送本署;由鄉鎮市區公所辦理者,請當地縣市政府彙送計畫。

(二) 本署所轄分署之收件截止日期,依各區分署通知為準。

(三) 請各縣市政府及本署各區分署於本年2月18日(星期四)前將統籌計畫彙送本署,逾期將不予受理。

 
 
四、若有不明事宜,請洽本署糧食產業組廖婉均小姐(02-23937231#586)
  • 資料來源:農糧署稻作產業組(稻米經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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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0-01-27